一是凸顯全體電力消費者共同履行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的責任。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是實現我國能源規劃、推動能源系統綠色低碳轉型和能源革命的關鍵政策。實行配額制不僅是國家意志的體現,更是電力消費者必須承擔的共同責任。
二是管理過程精細,主體責任明確。配額指標經過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測算、第三方機構評估,在征求多方意見并綜合論證后下達,制定過程嚴謹科學;組織實施過程由兩大電網公司和省級能源主管部門進行督導、監測和控制;配額完成情況經過主管部門考核后獎懲清晰。從配額制定和分配,到配額實施、監督和考核,整個管理過程緊密銜接,六類配額義務主體責任明確,有利于配額制順利施行。
三是突出了電網企業的核心作用。鑒于電力系統*的產品屬性和電網企業的技術特點,各省級電力公司不僅是配額義務主體,更是各區域配額執行過程的組織者,其他配額義務主體及電力用戶在電網企業統一組織下共同完成本經營區的配額。我認為電網公司在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實施過程中起關鍵作用,這是由我國目前電力系統的實際情況決定的,本次《意見稿》予以明確。